扬邗人发[2008]12 号
区人民政府: 2008 年 6 月 26 日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,根据程希区长的提请,按照《地方组织法》的有关规定: 决定任命王峰同志为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。 扬州市邗江区人大常委会 二 00 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抄送:区委、区政协,区法院、检察院,各镇人大、政府,各街道人大工委、办事处,邗江经济开发区,杭集工业园、北洲功能区,区各部、委、办、局(公司)、中心、行、社、校、群团,存档。